现将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任何机构或个人如对比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机构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一、课题研究项目比选结果
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课题研究项目评审小组对2个课题研究项目进行比选,比选结果如下:
二、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受理单位: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松苑路一号市政府大楼八楼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0760-87933010
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