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完善法治保障,持续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持续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召开“统计学堂”专题宣讲,进一步深化全局领导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运用到统计工作中去。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路口LED屏、基层社区和派出所服务大厅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强化党对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市统计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工作全程,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局“一把手”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等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带头学法用法,积极落实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全局领导干部遵法守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三)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持续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工作相融合。一是着力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上各级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统计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市统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宣誓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带头宣誓,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局主要领导撰写《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护航中山统计事业新征程》署名文章并发布,宣扬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新时代中山统计法治建设新面貌。三是开展普法宣讲。结合执法检查和日常工作,突出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与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员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四)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作出决定,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完善统计数据解读机制,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推进各类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依申请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严格管理行政审批事项。一是严格按照《广东省统计局规范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规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操作规程》等进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共办理审批三项。二是全面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动态管理,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清单,涉及公共服务1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检查2项,相关服务事项均可在线申办。
(七)严格落实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统计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市统计局严格落实执法从严、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和文明执法要求,持续发力统计执法,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检查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截至目前,通过镇街自查、重点执法、专项执法等共对700余家企业(项目)开展检查,对23家企业作出责令改正处理,对3家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八)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在干部提拔和职级晋升过程中,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抓领导干部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九)进一步推动财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修订《中山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范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依法公开财务信息,每年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十)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业的内部法律顾问,加强对统计违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的法律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常年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我局规范行政行为、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我局各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等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有提升空间。一是个别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认识不够,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没有深刻的认识,对统计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未能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填报报表,法律意识仍较为薄弱。二是统计法治在宣传广度和力度上还需加强,在宣传形式上还需加强与镇街、企业的联动配合,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参与度。
(二)统计执法监督力量需进一步增强。目前,我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仅有8人,由于我市不设县,镇街无统计执法权,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制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促进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深入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包容审慎执法,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三是持续推进法治基础建设,利用各类培训班、会议等形式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法律素养,提高法律知识储备。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严肃执法纪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严格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
四是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全面推进警示教育,加强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增强普法效果,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