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通知》(粤统办函〔2022〕18号)工作要求,中山市统计局迅速制定了《中山市统计局关于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
入库退库专项检查以市局执法检查、专业科室核对核查、镇街统计部门自查三结合的方式开展,在各镇街统计部门自查和专业科室核对核查的基础上,7月19日至7月21日,市统计普查中心联合相关专业科室对企业开展实地核查,随机抽取了4个镇街共25个2021年入退库调查单位及投资项目进行核实,其中投资项目7个、批发业企业8个、零售业企业6个、餐饮业企业2个、服务业和工业各1个。
检查组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正常营业,是否为法人单位,核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机构类型和登记注册类型等指标是否正确;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是否存在年底瞒报财务月报营业收入虚假退库等情况。通过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等财务报表,结合企业原始资料与系统资料,仔细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坚持核查与指导并重,针对企业提出的疑问进行详细解答和指导,促进基层统计工作的规范化。
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一方面是为了推动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调查单位库,另一方面是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的必要手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夯实统计基础,有效防范和抵制各项经济指标偏离客观实际,确保统计数据可靠可信可用,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
检查工作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树立依规依纪依法的统计数据质量观,不断增强做好专项纠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专项纠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