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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28 分享:

  一、事项名称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

  二、修复条件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满6个月后,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改正统计违法行为且未再发生统计违法行为。

  三、申请材料

  1. 信用修复申请书。

  2. 统计守信承诺书。

  3. 履行法定义务、整改到位的相关材料(如罚款缴款证明、整改报告、一定时期内相关统计指标上报数的佐证材料等)。

  4. 国家统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申请窗口

  向中山市统计局法制科(统计执法监督科)提出申请。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附件       

  信用修复申请表

  失信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


  已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信息情况

  (认定时间、违法事由、处理/处罚结果、认定机关、公示期等)

  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及整改情况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及整改情况)

  申请信用修复的理由

  符合《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修复条件,具体如下:

  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改正统计违法行为且未再发生统计违法行为;公示期已满X个月。

  本单位(本人)声明,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信用修复申请材料见附件。

  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公章):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