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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出台调查单位审核确认管理办法“三个规范”严格把关出入库审核工作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12 分享:

  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广东省统计局推进统计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部署,中山市统计局将调查单位审核确认管理权限延伸到镇街。为进一步优化统计调查单位出入库审核确认工作,5月9日市统计局出台《中山市“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从审核流程、机构职责、申报材料等三方面入手,规范管理,严格把关,层层压实责任,推进提升“一套表”单位入库质量。

  一是规范审核流程。从镇街统计机构收集入库退库单位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起入库退库申请开始,到名录初审、专业审核、名录终审推送到省统计局审核,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和审核范围,坚持各责任部门随报随审、即报即审原则,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各级统计机构职责。明确各镇街统计机构、市统计普查中心、市局各专业科室具体工作任务和审核类型、范围。强调各专业要对申报单位进行核实或随机抽查,加强对“准四上”单位发展前景的分析评估,对临退单位做好预警分析。

  三是规范申报材料。明确各专业单位入库的具体申报材料,以及退库、主要信息变更所需材料要求。同时要求各级审核工作人员要加强内部联系沟通,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行业划分的准确性和单位的真实性、数据的一致性等,合力推进审核工作。

  调查单位审核确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镇街统计机构、各专业科室遵循“先入库,后出数”的统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相关文件分工要求开展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形成普查中心牵头,各镇街、有关专业科室共同参与工作责任制,坚持质量优先,严把出入库关,加强对入库退库单位的分析评估和预警分析,既要做到应统尽统,又要确保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