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4月,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470.21亿元,同比增长8.7%。
图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情况
分门类看,制造业实现增加值448.21亿元,同比增长8.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增加值22.00亿元,增长8.4%。
分行业看,1-4月,在产的34个大类行业中,28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同比增长10.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19.1%,金属制品业同比增长7.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同比增长12.0%。
分经济类型看,1-4月,内资企业实现增加值320.39亿元,同比增长10.8%,外资企业实现增加值149.81亿元,同比增长4.6%。
分产品看,1-4月,全市纳入统计的工业产品中,146种产品产量同比实现增长。其中,发电机组(发电设备)428.16万千瓦,同比增长12.5%;电子计算机整机152.50万台,同比下降3.5%;集成电路9.98亿块,同比增长187.1%;锂离子电池2943.18万只,同比增长16.6%。
分销售情况看,1-4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2135.31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内销产值1465.65亿元,同比增长8.1%;出口交货值669.66亿元,同比增长16.0%。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从2006年定期报表起,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采用价格缩减法计算。
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年会发生一些变化,按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企业在报送当年月度数据时,需同时报送上年同期数。因此,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是以本期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本期同时报送的同期数据计算得到。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2.统计范围
从2011年定期报表起,调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工业法人企业规模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及以上。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