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全市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4.95万吨标准煤,同比减少7.74万吨标准煤、下降18.1%。1-4月,全市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27.38万吨标准煤,同比减少15.2万吨标准煤,由上年同期增长13.8%转为下降10.7%,降幅比1-3月加深3.3个百分点。
4月,全市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8.19万吨标准煤,同比减少7.18万吨标准煤、下降28.3%。1-4月,全市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9.62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4.9%,降幅比1-3月加深6.1个百分点。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能源消费量: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后,按照发热量换算成标准计量单位(吨标准煤)的消费量总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1年定期报表起,调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工业法人企业规模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及以上。
3.调查方法
按月(除1月份外)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