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火炬区管委会统计办,各镇(区)统计办: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国统字〔2009〕114号)要求,现将2019年中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854元,月平均工资为7071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691元,月平均工资为7141元。
中山市统计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