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841873人,占86.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76187人,占13.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00879人,乡村人口增加195906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0.8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276560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81158人,流动人口为2584447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193000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5444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004104人,增长57.0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35028人,增长292.71%;流动人口增加869076人,增长50.6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