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 山 市 统 计 局
2018年4月12日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我市207643户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我市99.7%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176760户,占85.1%;拥有2处住房的27290户,占13.1%;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3023户,占1.5%;拥有商品房的18049户,占8.7%。
我市农户住房主要为钢筋混凝土和砖混结构。住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52489户,占73.4%;砖混结构的44638户,占21.5%;砖(石)木结构的6030户,占2.9%;竹草土坯结构的1292户,占0.6%;其他结构的3194户,占1.5%。
表1住房数量与结构构成
二、饮用水
我市197934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95.3%;5154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5%;104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0.1%;4304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2.1%;143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1%。
表2饮用水情况
单位:%
三、卫生设施
我市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201599户,占97.1%;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3654户,占1.8%;使用卫生旱厕的776户,占0.4%;使用普通旱厕的1362户,占0.7%;无厕所的252户,占0.1%。
表3按家庭卫生设施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我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47.4辆,摩托车、电瓶车191.8辆,淋浴热水器120.4台,空调195.4台,电冰箱104.5台,彩色电视机136.9台,电脑88.0台,手机298.4部。
表4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过互联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我市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204403户,占98.4%;主要使用电的140729户,占67.8%;主要使用柴草的1129户,占0.5%;主要使用太阳能的286户,占0.1%;主要使用煤的88户,占0.04%;主要使用沼气的96户,占0.05%;使用其他能源的74户,占0.04%。
表5主要生活能源构成
单位:%
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