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持续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切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统计服务中山高质量发展。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党建引领,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截至目前,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0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举办专题宣讲会,推动全会精神在统计系统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舆情会商和分析研判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14项重点任务,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一体推进学查改,集中整治突出问题2项。三是创建模范机关。积极实施“双联双助”和“入镇下村”行动,组织662人次到结对村开展党建共建、助企暖企、公益服务、环境整治及蚊媒防控,有效赋能社区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2024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等次为“好”,第一党支部获评“四强”党支部。四是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任务,聚焦统计执法能力建设、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及统计监督协同共治等方面认真检视,深入整改,梳理和优化局各项规章制度13项,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进一步巩固。
(二)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质效。一是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聚焦GDP十大行业,对工业、投资、消费等重点领域实行动态监测,实时跟进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开展专题调研与深度分析,撰写统计分析报告110余篇,其中《关于市场采购贸易纳统情况的报告》《2022—2024年中山建筑业高速发展分析报告》《科学准确全面看待人均GDP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关系和差异》《效益下行需警惕 工业承压待破局——近三年中山规上工业增加值率变化分析》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强化“百千万工程”数据监测。协助“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编制相关计算程序进行监测、评估,分析中山市“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目标指标数据情况,理清长短板,及时反映三年初见成效工作成果。三是深化中山统计现代化改革。完善核算方法,推动建筑业产值在地统计,规范汽车销售企业数据填报。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提供“一站式”入库培育服务,形成“新经济领域纳统案例”。四是加大统计数据发布和宣传解读力度。依托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中山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统计政策法规、统计产品及分析解读。编印《中山统计月报》《中山统计概要》等统计产品。局领导带队参加中山电视台《热点面对面》《周五民声直播室》节目,解读经济数据;在市管干部进修班进行授课,推动领导干部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数据应用能力。举办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中山”活动,倡导诚信统计理念,凝聚依法统计共识。
(三)聚焦国情国力,高质高效推进普查调查。
1.全面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一是顺利完成省级试点工作。中山作为广东省唯一综合试点市,6—7月,在港口镇开展省级综合试点工作,全面模拟演练调查全流程各环节,为全省正式调查提供“中山经验”。二是全流程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强化“两员”选聘,指导各镇街选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近2900名。开展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摸排建筑物及住房情况,组织“两员”对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实地勘察与住房核实,为正式调查奠定坚实基础。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组织验收组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质量验收,核实主要指标登记情况,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全方位宣传普及1%人口抽样调查知识,新媒体产品《一分钟看懂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片获“广东统计”公众号转发。
2.做好五经普总结和资料开发工作。一是加强数据分析汇总。发布《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编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关于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果的报告》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开展五经普课题研究,围绕数智化背景下中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新模式、影响因素及效率、中山市消费市场发展现状和新的增长点等方面分析研究,推动普查成果转化。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普查中心获评“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表现突出单位”;市局5名同志获评“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表现突出个人”。
3.有序开展“四农普”前期筹备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分工与职责,确保各项任务按节点有序推进。二是落实经费保障。推进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查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召开业务研讨暨综合试点筹备会,解读“四农普”总体思路框架,开展试点及相关业务培训,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中山统计”微信公众号、局政务网等平台转发普查政策的重点内容和解读材料,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普查、支持普查。
(四)聚焦强基固本,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效。一是加强市镇两级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市局选派17名干部参与国家统计督察、省局统计执法检查、“百千万工程”等工作,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各镇街统计队伍学历水平、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统计力量与统计任务匹配度显著提升。二是持续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举办年定报、“四上企业”统计业务、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班,面向镇街统计业务骨干和新入库企业统计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全年培训3900余人。印发《统计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入库纳统工作指南》,提供全过程规范化服务指南,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分专业进行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和系统培训,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高效推动电子统计台账在企业的广泛落地与应用。四是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做好重要指标审核监控台账,对重点镇街、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主要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分析,及时进行预警,对数据波动较大、关联指标不匹配的数据指标及时进行审核查询和现场核实。
(五)聚焦齐抓共管,构建同向发力的统计工作格局。一是强化上下联动。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沟通对接,主动承接上级试点任务,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上下交流更为顺畅。落实分片联系镇街制度,深入镇街、企业调研统计工作及经济运行情况,围绕数据采集、审核、评估等工作加强督促指导。二是突出横向协同。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统计”责任,主动对接发改、工信、商务、住建、金融、财政、供电、税务等部门,精准对碰信息,合力研判经济发展形势。高质量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各类报表填报负担。赴江门、湛江等市开展调研,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做法。
(六)聚焦依法治统,坚决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一是筑牢统计法治思想基础。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防范统计造假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各部门、各镇街贯彻落实。开展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传达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等重点任务作出部署。二是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力量,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积极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实现应考尽考。截至目前,共17人通过执法证考试,占应考人数的85%。三是持续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今年以来,通过重点检查、联合抽查的形式,对全市80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立案调查统计违法案件3宗。四是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认定信用A级(统计守信)企业180家,实施守信激励。五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召开孙述涛统计造假、云南曲靖市统计造假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组织参观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强化警示震慑。开展宪法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1名干部获2025年全省统计系统“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青年演讲比赛二等奖。六是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深化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及时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开展统计监测评价、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关数据。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协作配合,召开沟通会商会议,深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协同联动,持续推动监督信息共享。
二、2026年工作安排
(一)把牢方向、党建赋能,持续深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重大统计改革任务,提升统计服务效能,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中山统计高质量发展。
(二)围绕中心、担当作为,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提升统计数据分析研判水平,及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并撰写统计专报,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共享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形成监测合力。开发统计产品,解读统计数据,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三)目标引领、合力攻坚,统筹抓好普查调查。组织实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扎实完成宣传动员、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验收等各项工作。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汇总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调查数据价值。有序开展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和人口固定样本跟访调查工作,准确把握人口发展新趋势。
(四)守正创新、上下协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度挖潜新经济新领域增长潜力,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重点方向,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核算改革及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核算,为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参考。
(五)聚势谋远、锻造队伍,着力夯实统计基础。聚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适时开展干部交流轮岗,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持续打造“统计学堂”,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开展送统计服务上门活动,提升各级统计人员业务素养。严格数据审核,强化数据审核查询评估等全流程环节监控,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六)守牢底线、筑牢防线,持续深化依法治统。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持续完善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健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与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扩大执法范围,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强化典型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