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山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工作任务,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第一部分 2018年统计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传达学习《意见》、《办法》,并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市政府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对数据真实性的重要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到统计工作中。必须强化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保证统计数据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市政府组织经济部门和各镇(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出部署,杨文龙常务副市长要求,以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作为根本遵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切实提高对统计违纪违法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工作。
(二)深化统计改革,落实《实施意见》。
为推动本地改革文件在2018年底前出台,积极推动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纳入中山市2018年改革要点,并牵头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市委要求,结合中山实际,将《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的改革工作任务全部吸收到我市的贯彻落实文件中,梳理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要任务措施分工方案,列出28项任务措施,明确牵头部门,明晰成果形式,规定完成时限,在充分征求省统计局和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山市《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报送市政府,11月2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并于12月11日审议通过。
(三)加强“两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统。
坚持实事求是的统计核心价值,严格执行省局工作要求,认真查找数据报送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基础数据统计报送,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执法检查工作,严处统计违法案件。采取“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日常督查的方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惩戒力度。2018年我局共对430家企业和固定资产项目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宗,给予警告5宗,并处罚款2宗,罚款6.5万元;发出催报通知书5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反统计法以及给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造成不当压力和不良影响的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三是建立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并将汇总情况报送至省局。四是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排查和整治。五是修订形成《中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和单位清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组建市、镇、村经普机构。二是落实经费预算。根据普查要求和工作量,市、镇编制了2018年经济普查经费并拨付到位。三是配齐配强“两员”。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近4000名,分业务、逐级进行培训。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在经费保障、方案改进、动员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在清查阶段,提供比对资料,助力清查核实改错工作。五是组织市级综合试点。选取东凤镇伯公社区开展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演练经济普查各项业务流程。六是完成普查区划分和绘图,全市经普共有普查区271个、普查小区2163个。七是积极宣传发动。传统的宣传途径与新媒体结合,全方位做好经普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八是完成清查工作。9月底开始进行“地毯式”清查,11月15日24点完成市级清查数据验收上报。清查底册显示,中山市共有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17.62万个,核查率100%。正常填表数12.37万个,新增单位0.44万个,清查单位数共12.81万个。清查单位数比2013年“三经普”增加5.7万个,增长81.1%。 九是加强检查督导。组织领导干部带队全面下沉经普一线,督促指导各镇区做好单位清查和四上年度入户工作。
(五)加强数据分析监测,深入解读数据。
面对中山经济发展中遭遇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征,按照产业划分标准,对第一、二、三产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建立经济监测预警机制,充分体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势。我局围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等热点、焦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跟踪监测,通过对分镇区、分行业数据与去年同期、与上月数据的审核,开展数据评估监测,撰写了有深度有内涵的统计分析报告,及时预警预判。
(六)健全培训体系,打造专业队伍。
组织在系统内专题学习中央《意见》、《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等文件精神,营造统计工作法治环境。以“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为原则,通过开展统计专专业业务培训、全市年报统计培训、统计法制培训、“四上”企业统计员培训等各类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符合统计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人才队伍。
(七)全面承接“四下”单位调查任务。
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调整优化局队部分业务分工的工作部署,执行《中山市“四下”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做好“四下”企业调查的交接工作,高质量开展“四下”抽样调查统计工作。市统计局和中山调查队成立了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联合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先后完成了各专业历史数据、方法制度、企业纸质报表、调查样本名录、企业填报人员信息等资料的承接,移交资料全部登记在册,确保资料清楚和完整,实现调查工作可追溯。
(八)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十四届市委前三轮巡察工作精神,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抓党建和组织工作水平。
按照省统计局、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文件要求,对“以数谋私、数字腐败”问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整治“四风”问题和“红包”礼金问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和发展党员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照查找存在问题,认真整改,逐项落实。根据工作实际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自查整改工作方案。一年间,订立、修订完善党建纪检政工人事等各方面共16项制度,设立了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第二部分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省统计工作会议
提出在全省开展“构建经济大省之统计强省,全面提升统计改革创新、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数据质量、统计监测预警、统计服务水平能力”工作,以2019年为“统计能力提升建设年”。2019年我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全面完成经济社会统计任务,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能力,为中山在全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一切工作、处理一切问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推动民主集中制等党内规章制度落实,为统计改革创新和干部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加强基层党建。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以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按照当好“三个表率”、服务“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一岗双责”,形成既抓党建又抓业务的“两手抓”“两促进”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深入推进统计领域反腐败斗争,从严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等“数字上的腐败”问题,坚决防范惩治统计数据造假。
(二)全面完成“四经普”登记任务。
目前,经济普查工作进入正式登记阶段,各级普查机构按照省经普办统一部署,以四经普方案为标准,切实加强经济普查领导,精心组织,团结协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登记任务,切实摸清中山经济家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协调。1月1日至4月30日是普查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是决定普查成败最关键环节,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现场登记,加强督导,深入登记现场进行指导,及时了解登记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及解决登记存在问题,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加大宣传力度。1月5日,杨文龙常务副市长出席中山“四经普”登记启动仪式并致辞,同时亲临普查登记现场指导登记工作,对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形成巨大鼓舞,产生了良好社会效应。各级普查机构要继续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注,普查对象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两员”组织管理。加强“两员”队伍组织管理和做好“两员”教育培训,突出对普查方案、普查法律法规及入户技巧培训,全面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切实强调普查工作纪律,提升普查人员工作能力,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各级普查机构要落实《中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要求,明确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职责,把质量控制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经得起检验,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五是落实数据处理工作规程。严格执行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做好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数据安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级数据处理工作,确保普查工作整体顺利推进。六是抓好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样本由国家和省统一抽取,调查数据推算全省个体经营户主要经济指标总量数据和分市个体经营户经济指标数据。我市共抽中约5500户个体经营户需进行普查登记,各镇区要合理调配工作时间和力量,认真组织抽样调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快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推进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工作。建立“准四上”调查单位监测机制,充分利用工商、税务和住建等部门共享数据,建立“准四上”调查单位库,加强动态监测,确保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报数。持续健全统计数据审核评估机制,根据《广东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统计调查制度和业务规范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公布相关统计数据。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要求,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调研指导,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四)不断提升统计监测服务能力。
继续推行统计数据公开,丰富统计发布内容。做好数据发布解读,深入分析经济运行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进一步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准确提供反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资料。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新动能等问题研究,既关注规模速度,更关注质量效益、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动力转换等高质量发展成果。继续做好“统计开放日”等统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统计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切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法治保障工作。严格执行省统计局《关于加强“两防”基础数据统计报送的通知》要求,既要“防弄虚作假”,又要“防少报漏报”,指导镇区和相关部门提高“两防”能力,加强“两防”举措,督促企业真实客观实事求是报送数据。积极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推进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