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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委托服务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14 分享:

  为充分利用普查数据资源,深入剖析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现状、布局特征、效益水平及未来趋势,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山市经普办)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邀请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单位,参与“五经普”资料的开发应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委托服务。

  二、项目内容

  课题申报单位须按照中山市经普办给定的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进行选题,并结合实际开展细化研究。

  三、项目预算

  每项课题委托费用最高限价5万元整(含税费),分两期支付,签订委托协议后支付课题委托费用的50%,项目成果提交中山市经普办且通过审查验收后支付课题委托费用的50%。

  四、项目参与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组织,具备独立完成课题研究和数据分析等工作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三)申报项目的单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报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必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每个单位可以申报不超过2个课题,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

  (六)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公开比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要求、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完整密封后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需同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

  (二)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5日17:30前交到中山市统计局(采用邮递方式的,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出同时应电话告知中山市经普办联系人做好登记)。

  (三)地点:中山市东区街道松苑路一号市政府大楼八楼。

  (四)联系人:宋小姐。

  电  话:0760-87933010

  邮  箱:zs_pcb@gdstats.gov.cn  

  附  件: 1.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方向

             2.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公开比选管理办法

             3.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评分表

             4.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申请书



  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附件1


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

1

数智化背景下中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新模式、影响因素及效率研究。

2

中山市消费市场发展现状和新的增长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