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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3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山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做好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截至12月31日,我局政务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47条,其中统计动态信息154条,行政执法信息10条,财务信息3条,统计数据信息8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6条;南方号发布信息61条。

  (二)回应群众咨询。

  2023年12345热线共收到咨询74条,依申请公开平台共收到咨询27条,均按要求及时完成。依法及时发布统计年鉴,月度经济运行简况等社会关注的重点信息,做好统计服务,彰显统计职能。

  (三)加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

  结合2023年统计重点工作,通过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调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

  (四)优化网站页面布局。

  按照市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务网站首页动态信息按国家级、省局、市级三个层面分类展示,国家级信息通过滚动窗口展示,省级信息和市级信息通过首页列表的形式展示,满足不同用户浏览需求,重点加强重大时事政策的宣传,筑牢宣传思想主阵地。

  (五)加强政策和数据解读。

  运用图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重点政策解读包括图解《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图解《中山市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此外,我局还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专业指标、普查工作细则等统计知识,通过视频解读的形式让更多群众认识和了解统计日常工作。

  (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按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更新有变动的内容,补充新增的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详细说明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安排专人对联系方法、办公时间地点等重点内容进行核实,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全面准确做好统计数据公开和解读工作,发挥统计职能优势,助力高质量发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统计知识宣传不够、公众号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2023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统计知识宣传。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过文字、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做好统计知识宣传。

  (二)丰富发布内容。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时事新闻转载,加强统计动态发布,强化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内容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中山市统计局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