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
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积极提供您发现的
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相关线索。
详情请往下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二、整治重点内容
请您围绕以下6个方面问题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线索。
(一)违法实施罚款,未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存在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处罚程序不当等问题。
(二)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滥施罚款、执法寻租等问题。
(三)违反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未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市场主体简单适用原则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一刀切”式执法问题。
(四)违法设定罚款,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擅自增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问题。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执法单位违反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给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与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奖金、补贴收入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问题。
(六)违反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规定,未按照要求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不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等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电话方式。
市统计局电话0760-87933086(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中山市12345 政务服务热线。
(二)来信方式。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6层631(中山市统计局法制科),邮编:528400。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提倡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山市统计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