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起草了《中山市统计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
提出意见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20日。
各界人士可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站查询、下载征求意见稿,并通过来电或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话:0760-87933086
信函请寄: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院六楼631法制科办公室,邮编:528400
特此公告。
中山市统计局
2021年5月11日
中山市统计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关于印发〈中山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中统规字〔2018〕2号)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统计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理由依据
中山市统计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