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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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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统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单位名称

中山市统计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二)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的统计违法案件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审批、备案地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

  (三)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投资、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能源、邮政、教育、卫生、科技、社会保障、人口和劳动力、公用事业、环境资源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和监测。承办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城镇私营及其他单位工资等抽样调查。

  (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生产总值的核算、投入产出的调查,汇编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的统计数据。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和指导各镇(区)、各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负责研究、制定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工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本市统计计算机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建设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承担各项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并为专业数据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业务培训;对局内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等。建立和管理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区)统计办统计数据网络的运行。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等工作;协调局机关的监察、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老干、工青妇儿、财会、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承担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计算机机房、办公网络、统计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组织实施镇区统计工作考核; 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二)法制科(统计执法监督科)
  负责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有关统计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督促落实国家和省各类统计方法制度的执行;草拟地方规范性统计管理制度;协调统计改革和全市统计业务建设;落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对各镇(区)、各部门统计法制工作的指导。

  (三)综合及人口社会统计科

  综合及人口社会统计科主要职责是: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对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承担重要经济分析课题。组织指导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劳动工资统计、科技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等统计调查。承办各部门申请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组织和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做好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四)工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和实施工业企业的生产、财务、产销存、成品费用及国家联网企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组织和指导各镇(区)、各部门做好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五)农村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负责组织和实施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组织协调农民收入调查、社情民意等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组织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组织和指导各镇(区)、各部门做好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六)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核算及投入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和综合整理服务业统计数据;负责第三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和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旅游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组织和指导各镇(区)、各部门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七)能源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调查统计数据。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能源问题和节能减排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能源统计工作和数据发布承办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城镇私营及其他单位工资等抽样调查。

       (八)国民经济核算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现代企业统计制度。组织建立国民经济核算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九)统计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研究、制订本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实施本市统计计算机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建设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承担各项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并为专业数据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承担市统计局网络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现代信息技术统计应用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景气监测和有关专项调查,运用大数据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研究分析。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业务培训。负责本单位信息化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等工作。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市统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山市统计普查中心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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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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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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