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中山市统计局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二)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的统计违法案件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审批、备案地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 (三)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投资、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能源、邮政、教育、卫生、科技、社会保障、人口和劳动力、公用事业、环境资源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和监测。承办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城镇私营及其他单位工资等抽样调查。 (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生产总值的核算、投入产出的调查,汇编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的统计数据。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和指导各镇(区)、各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负责研究、制定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工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本市统计计算机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建设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承担各项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并为专业数据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业务培训;对局内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等。建立和管理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区)统计办统计数据网络的运行。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二)法制科 (三)综合及人口社会统计科 综合及人口社会统计科主要职责是: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对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承担重要经济分析课题。组织指导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劳动工资统计、科技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等统计调查。承办各部门申请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组织和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做好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四)工业统计科 (五)农村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六)服务业统计科 (七)能源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调查统计数据。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能源问题和节能减排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能源统计工作和数据发布承办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城镇私营及其他单位工资等抽样调查。 (八)国民经济核算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现代企业统计制度。组织建立国民经济核算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九)统计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研究、制订本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实施本市统计计算机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建设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承担各项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并为专业数据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承担市统计局网络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现代信息技术统计应用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景气监测和有关专项调查,运用大数据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研究分析。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业务培训。负责本单位信息化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等工作。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市统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山市统计普查中心 |
办公地址 | 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六楼 |
邮政编码 | 528400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760-87933028 |
负责人姓名 | 全晖 |
传真 | 0760-87933028 |
网站地址 | http://stats.z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