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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788H/2025-00072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6-11
名称: 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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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

  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中山市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镇(街)、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早在2022年1月,中山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关于提前谋划布局做好五经普工作的报告》作出批示,提前谋划部署五经普工作。2023年2月20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正式全面启动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5月25日,中山市高规格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三位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山市统计局,统筹部署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镇(街)成立普查工作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摸清中山近五年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促进中山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普查登记期间,全市6000多名普查人员奋勇担当,攻坚克难,“扫楼、扫街、扫空间”,扎实有序推进普查工作,对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各行业间经济联系,发现了经济运行新变化和新特征,为进一步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加强统筹、高位部署、建立机制、创新方法,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统筹谋划上,印发五经普前期准备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等,强化制度支撑;选优配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加强人财物保障;积极开展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强化实战演练。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机制运转上,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43个成员单位紧密合作,形成大普查格局,扎实有序推动普查科学规范实施。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市经普办坚持依法普查,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施市镇联审、随报随审工作制度,多维度、多层次、多角度对比分析普查数据,执行“三签字”审核机制,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督导和数据检查工作,形成典型案例和工作指引。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在普查登记结束后,派出11个检查组对各镇(街)开展事后质量抽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全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客观反映了五年来我市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新成就,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8.03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55.6%,从业人员227.19万人,增长21.1%;个体经营户30.71万个,从业人员76.2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