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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31 分享:

  2021年,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市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强统计监督,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负责人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局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全年召开会议10次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推动全局领导干部尊法守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组织全局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并将学习考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新修订法律法规。市统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学习宣传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2021年6月8日,“一把手”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加快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深化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9月8日,市统计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调要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发力促进中央文件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统计系统具体行动,加大力度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服务中山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中山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9月18日,市统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用于指导实践、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取得新成效。11月5日,市统计局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召开新《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推动领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新《行政处罚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11月30日,在统计法制暨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中结合统计执法实际再次对新《行政处罚法》深入讲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

  (三)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健全数据管理发布机制。修订《中山市统计局提供(共享)统计资料管理办法》《中山市统计局统计资料保存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数据发布、保存、管理、共享等各方面,以更好地服务好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升统计基层管理水平。制定《中山市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规范》《中山市基层统计机构人员备案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规范基层人员管理,促进基层统计工作,不断补短板,强弱项,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防线。健全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废止《中山市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中山市统计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并印发《中山市统计局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强化信用约束,防止滥用。

  (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一是严格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广东省统计局规范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规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操作规程》等进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2021年共办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事项3项。二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事项,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接,进一步梳理完善权责清单事项,随时对指标进行更新及调整,高质量完成录入工作。2021年根据市政数局要求,及时对实施事项进行调整,删除行政奖励7项实施事项,梳理出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共18条实施事项,服务事项均可在线申办,实现100%零跑腿获取统计数据。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每月及时报送党内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市委备案。同时,严格按照《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对行政行为、出台的涉众政策制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并定期检查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确保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文件的内容不和法律法规冲突,不越法律权限。2021年,及时废止《中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山市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试行)》《中山市统计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每年均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三是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完善统计数据解读机制,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推进各类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收监督。2021年,通过我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71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8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8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58条。做好依申请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21年,共公示了121条执法检查信息,对2家满公示期限的企业撤销公示,无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四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在干部提拔和职级晋升过程中,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抓领导干部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推动财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依法公开财务信息,每年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六)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严格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作出决定,对统计违法案件的立案、处置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认真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市统计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大力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按照执法从严、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和文明执法要求,持续发力统计执法,不断强化统计监督。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扩大执法检查范围,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强震慑、重警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2021年,我局以重点检查、“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的方式共对127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出责改通知书20份,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6宗,已对其全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公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截至目前,及时公示121家企业(项目)执法检查信息,公示7家企业的一般失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无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按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的要求,对2021年开展的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了自查,确保依据充分,量刑恰当,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四是深化“两防”,切实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工作,并汇总报送至省统计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加强对镇街政令落实与制度执行的监督。2021年,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各镇街统计部门按市局下达的检查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市局共对板芙、坦洲、三角、黄圃、古镇等5个镇街的镇人民政府(街道)、镇(街道)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干预统计调查单位真实独立报送统计资料行为和落实相关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镇街均能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未发现有干预统计调查对象真实独立报送统计资料行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认识不够,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没有深刻的认识,对统计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未能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填报报表,法律意识仍较为薄弱。

  (二)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目前,我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仅有8人,由于我市不设县,镇街无统计执法权,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制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促进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持续发力统计执法监督,形成不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统计执法检查与纪检监督相结合,深化对统计监督的再监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稳步推进执法工作基础建设,利用各类培训班、会议等形式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法律素养,提高法律知识储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推进镇街自查、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失信惩戒力度,切实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统计执法和统计核查能力。深化统计法制宣传培训,优化手段,注重实效,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严格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继续举办统计法制暨统计执法培训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严肃执法纪律,捍卫统计法权威,维护统计数据权威,守好统计工作生命线。